转发学校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2-12-13 17:22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24号)有关精神和《银河集团198net二级单位2020年度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校政字〔2020〕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与领导

    学校设立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龙献忠和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宇文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指标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全面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考评工作小组、机关教辅单位与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考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科技与社会服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考评工作。

    党政办公室为机关教辅单位、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部、教务处、科技与社会服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团委、创新创业与实验实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机关教辅单位、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评工作。

    处级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其他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由各二级单位负责。

    二、工作安排

    1. 2022年12月31日前,各二级单位进行自评

    各教学院和机关教辅单位的考核均以学校今年年初机构设置进行。

    各教学院对照《银河集团198net教学院2022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自评,分别提交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各机关教辅单位、芙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照《银河集团198net机关教辅单位2022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和《年度目标任务书》进行自评,提交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综合考评中考核方式为“日常考核”的一律不需进行自评;教学院目标任务考评按各学院《年度目标任务书》进行,不需进行自评。

    综合考评自评材料须2022年12月31前交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刘晓霞)。

    凡未按时提交自评材料按每迟交1天扣除该自评单位总分0.5分的标准进行扣分。

    2. 2023年1月3日前,各考评负责单位提交日常考核结果。

    各考评负责单位应提前组织日常考核(考核材料与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并将日常考核结果及依据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误后再行提交。

    目标管理日常考核结果于2023年1月4日前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杨帆);

    综合考评日常考核结果于2023年1月4日前交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刘晓霞)。

    凡未按时提交日常考核结果的按每迟交1天扣除负责考核单位考评总分0.5分的标准进行扣分。

    3. 2023年1月5日-6日,考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组织进行集中工作考评。

    主要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必要时考评组可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质询,并要求补充支撑材料。

    4. 2023年1月9日至11日,考评结果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各教学院质疑举证并组织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与原结果不同的,须进行补充公示。

    5.2023年1月,学校党委研究。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拟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单位名单、年度进步奖名单和特别贡献奖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审定。

    三、个人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及各类合同制聘用人员,今年个人考核以现有内设机构为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等次及标准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各单位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见附件(不含各单位在岗副处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增减。

    在岗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核结果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优秀等次控制在15%以内(不含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单位其班子成员增加的“优秀”指标)。

    3.考核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教职工个人自我总结。

    教职工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既要总结自己本年度所取得的成绩,又要对自己本年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还需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在职在编教职工填写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合同聘用人员填写好《银河集团198net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2年12月30日前,综合评价。

    各单位根据教职工现实表现情况,对本单位所属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考核建议等次。各单位不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级作出评价。

    3)2023年1月3日-4日,校属各单位汇总教职工个人考核情况报送人事处。

    4)2023年1月,学校党委研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要召开两个会议,一是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与个人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召开好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学习本通知精神和考核标准,使全校教职工明确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意义。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认真进行考核。二级单位考核时,校院两级管理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共性目标任务和个性目标任务进行,每项自评均要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个人考核时,要认真对照各等次基本标准,被定为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应为本单位最优秀的人员,要通过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真正达到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凝聚力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目的。

    3.全校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年度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如实进行单位自评,整理申报材料,如实填写考核表。个人年度考核中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要填写清楚准确,发表论文著作、承担课题及获奖等材料复印件要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各种材料应做到填写字迹工整、准确、呈报及时,各单位负责人要对各种材料予以审核,并将结果予以公示,确保各二级单位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顺利完成。

    4.师德师风建设要纳入二级单位及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内容,凡发生师德失范重大问题或问题频发多发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5.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首要标准,因师德失范被处分或处理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6.根据人社厅关于培训的相关要求,自2022年1月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职工需提供本年度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培训合格证书才予备案

     

    附件:

    1.银河集团198net教学院2022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2.银河集团198net机关教辅单位2022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银河集团198net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银河集团198net个人年度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

    7.银河集团198net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银河集团198net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12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罗运胜 终审:王翀)

     

    附件【做好2022年度二级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工作:校办通〔2022〕33号.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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