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2-10-11 17:17   审核人: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根据省纪委《党的二十大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1日至10月22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纪委书记郭文超牵头,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党政办、党政督查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参与,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三、督查对象

    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1.机关作风纪律问题。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值班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对前来师生员工态度不佳、冷硬横退问题;索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教职员工违规中餐饮酒、酒驾醉驾问题。

    2.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只加桌子不加人”,虚假安排工作人员与领导干部共用一间办公室、实际由领导干部单独使用问题,通过一间隔离为两间方式虚假整改后,实际仍单独使用问题。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长期租车给领导干部使用,或通过虚构租车费套取资金等“猫腻”导致租车费用畸高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违规配备、装饰公务用车问题。

    4.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无公函或开具虚假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进行公务接待问题;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上高档菜肴问题;违规接受下级单位或私营企业主请吃问题。

    5.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问题。贯彻落实《中共银河集团198net委员会“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行动方案》(校党字【2022】27号)情况。

    五、督查方式

    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的二十大期间,统筹做好本单位纠“四风”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提前向党员领导干部打招呼,提要求,作提醒,让作风建设规定入脑入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纠“四风”树新风。

    2.严格督查,严肃问责。督查组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督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党的二十大期间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从严从快处理。

     

                       

    中共银河集团198net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丁德昌 三审:王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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