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9月26日,武汉市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9例。病例社会面活动轨迹较为复杂,部分病例活动场所涉及餐饮店、酒吧等传播风险高的场所,该市存在较高外溢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对9月21日以来有武汉市旅居史的入长人员开展重点排查,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措施暂行如下:
一、有武汉市江岸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有武汉市硚口区、江汉区和东西湖区旅居史的,实施3天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有武汉市其他区县(市)旅居史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离开上述区域未超过7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分类落实相应措施;离开上述区域之后超过7天者,对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有关要求管理。
教职工排查情况报人事处周菲老师,学生排查情况报学工部周琪昆老师,芙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排查情况直接报学校疫情防控办。
学校疫情防控办
2022年9月28日
(一稿:李云安 二稿:李进平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