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原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通知(OA系统2022年2月8日发布)》
    2022-02-08 17:31 李云安  审核人:

    关于开展2020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银河集团198net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2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拟对2020年期间享受了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发绩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2020年期间享受了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所有人员,含期间退休、调离等人员考核对象见名册

    考核周期为2020-2021年,考核材料及考核办法等仍按《银河集团198net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23号)文件执行,由于此考核文件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本次考核结果仅适用于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发。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

    2022218日前,被考核对象填写《银河集团198net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考核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考核表支撑材料应于2022年2月20日前提交到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初审

    2022223日前,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被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其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填报要求经初审合格后方可提交到人事处。校领导考核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初审。

    3复审

    202234日前,人事处组织进行复审。

    4学校评审

    2022318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5日及以上。

    6报学校研究,并进行结算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并进行结算。

    三、有关要求

    1.所有被考核对象应按要求填写考核表并如实提交支撑材料,不得填入超出文件规定的材料。凡应参加本次考核但未提交材料的或材料不合格的,本次考核一律视为不合格。凡出现弄虚作假的,本次考核视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并按时提交材料。凡出现组织不力、审核把关不严、提交材料不及时等影响考核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扣除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二级单位请于2月2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文件提交到逸夫楼B610,并将附件1的电子文件提交到邮箱644928965@qq.com

    联系人:梁佳思   电话:7186025  

    邮箱: 644928965@qq.com

     

    附件:

    附件1 2020年博士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汇总表

    附件2 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表

    附件3 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表填表说明

    附件4 银河集团198net教授博士特殊津贴暂行办法(20150527)

     

    人事处

    2022126

    (二审:李进平  三审:王翀)


    附件【附件1 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银河集团198net教授博士特殊津贴暂行办法(20150527).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表.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原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2020年教授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表填表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2020年教授博士津贴考核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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