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湖南省公安厅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8名(其中厅机关22名、厅交警总队17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公告发布前取得职位要求最低学历,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记。
5.具有岗位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湖南第一招考网、“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00至3月1日18:00。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00至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登陆“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http://hnzsrc.xxwb.zfoline.net)报名。
上传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照片。3.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有效工作经历证明为劳动合同书等有效工作证明材料、所获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等。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上传要求:①报名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②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XX材料.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5张图片,可将多张照片拼接成一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在厅机关或厅交警总队职位表中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审查包括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时考察等,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8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30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93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28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95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一般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有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比40%、专业技能测试占比30%、面试占比30%计算。专业技能测试将单独组织,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日后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510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复审者,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厅机关职位1至职位11,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为5:1。
厅交警总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为2:1,其中职位1至职位2、职位4至职位6、职位8至职位11、职位13职位16、职位20至职位22,比例为5:1;职位3、职位18至职位19、职位23、职位27至职位28,比例为3:1。招聘人数较多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所有职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六、体能测评、体检
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含吸毒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体能测评和体检,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七、考察
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湖南省公安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2至4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情况对聘用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作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党纪警规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章制度。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享受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
对录取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录入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安厅同类招聘考试。
九、后备人才库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核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十、纪律与监督
1.此次招聘由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2条所列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590838(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731-84068269(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
举报电话:0731-8406815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240657转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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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一审:刘芷仪 二审:张璇炜 三审:凌云)